2021年9月3日,阿根廷生產發(fā)展部發(fā)布518/2021號公告,應阿根廷企業(yè)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牛仔布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5208.43.00、5209.42.10、5209.42.90、5210.49.10、5211.42.10和5211.42.90,中國海關稅號為5208.43.00,5209.42.00,5209.49.00,5210.49.10,5211.42.00,5211.49.00。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案件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措施持續(xù)有效。利益相關方可下載調查問卷參與調查,網址: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
據中國海關數據統計,2020年,中國涉案產品對阿根廷出口額為111.34萬美元,同比上升58.47%;2019年出口額為70萬美元,同比下降77.28%;2018年出口309萬美元。2020年主要出口省份為江蘇?。?/span>63萬美元,56.63%)、浙江?。?/span>44.8萬美元,40.19%)。
2010年9月8日,阿根廷原工業(yè)部在發(fā)布2010年第65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牛仔布反傾銷案作出原審終裁,決定將涉案產品的最低離岸出口限價設定為3.13美元/延米,對申報的離岸價低于上述最低限價的涉案產品,征收兩者差價作為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2016年9月7日,阿根廷原生產部發(fā)布第2016年434號公告,對中國牛仔布反傾銷日落復審案作出肯定性終裁,維持涉案產品最低離岸出口限價反傾銷措施,將最低限價調整為3.93美元/延米,對申報的離岸出口價低于最低限價的涉案產品征收兩者差價作為反傾銷稅,有效期5年。
(來源: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